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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针对如何判断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如果可能感染,应该如何规范应对的问题,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于春富作出详细介绍。
于春富介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如果出现下列症状就要引起重视,比如发热、咽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时,特别是基础疾病较多的老年人要特别小心,但现在这个时候不要恐慌,身体不适不一定就是新冠病毒感染,也可能是天气寒冷造成的普通感冒。大家可以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进行自我检测。如果结果是阴性,则可以正常生活工作。
如果抗原检测结果是阳性,大家可以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进行应对,不必恐慌。可能涉及到四类人员情况,需要分别应对:
第一类人员,即: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必要时给予口服药治疗,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高龄行动不便的,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原则居家或在养老机构就地治疗,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不转出集中救治。
第二类人员,即: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至医联体对应的亚(准)定点医院治疗。
第三类人员,即: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医联体对应的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危重型病例收治于ICU病房,重型病例收治于亚ICU病房,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收治于普通病房。
第四类人员,即: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医联体牵头医院治疗,牵头医院不是三级综合医院或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与医联体建立协作关系的三级医院。
最后提醒大家,一定要重视个人防护,做好自我防护,做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