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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陕西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陕西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规范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新时代基层依法治理有效途径,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
据了解,“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实践、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5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工作体系,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
《实施方案》要求,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将其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目标,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确定为“法律明白人”人选的,将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任前培训,并组织上岗考核。“法律明白人”实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将列入普法、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畴,并在发展和培养党员、村干部,聘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建立并完善“法律明白人”基本数据库,适时对“法律明白人”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此外,相关部门要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等做好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