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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丹)5月19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2021年惠企惠民政策第四场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打造“旅居在汉中”特色品牌,更好地发挥全市旅游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我市设立旅游发展资金,并制定了《汉中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汉中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遵循“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引导放大、突出重点”4项原则,市旅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旅游宣传促销、服务体系建设、产品供给体系建设、项目奖补及文化和旅游融合等,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和直接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文旅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旅游发展资金总金额1.2亿元,采取分级筹集的方式,市级筹措6000万元、县区筹措6000万元。其中市级筹措的6000万中,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旅游形象品牌宣传,包括市本级旅游宣传广告、宣传促销活动、重大旅游节事、招商投促活动、域外旅行社奖励等;市投控集团筹措3000万元,主要用于做大做强平台,引导撬动民间和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县区筹措的6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县区年度旅游标准化创建和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奖励。
我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对象是各县区和市投控集团。县区考核重点内容是年度旅游标准化创建和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将社会评价、工作效能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市控股集团重点考核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