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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进入强对流天气高发期

2021-05-20 12:24  渭南日报

(通讯员 孟茹 胡江波 马艳)近期我国强对流天气频发,并出现人员伤亡情况,我市由于地形地貌复杂多样,也属强对流天气多发区域。根据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分析,目前我市已进入强对流天气高发期,需防范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危害。

我市强对流天气主要以雷暴和冰雹为主。其中雷暴主要出现在夏季,占到全年的68.7%,春秋较少;主要发生在5—8月,7—8月份为雷暴集中期;雷暴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占雷暴总日数的54.3%,下半天占雷暴总日数的31.3%,上半天最少,为14.4%。年平均雷暴日数一般在20—33天之间,山区多,平川少,西北部少,东南部多。我市冰雹一般出现在4—10月份,集中出现在4—8月份,占全年总降雹日数90.6%,其中以5、6月份最多;汉中冰雹具有明显的日变化特征,主要为下午型(13—17时)、傍晚型(17—20时)和夜间型(20—08时)3种;据统计,下午型占总降雹日数的45%,傍晚型占32.1%,夜间型占17.6%;汉中冰雹高发区主要位于秦岭南麓的佛坪和留坝,次高发区位于南部巴山沿线的宁强及镇巴一带,平川地区年降雹日数相对较少。

市气象局建议加强防范强对流天气和次生灾害。一是强化风险意识,密切注意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强对流天气的应急防范准备工作。二是加强防范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对水陆交通、户外作业等的不利影响,做好风雹防范措施及高空和临时搭建物、设施大棚等的加固工作。三是做好公众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强对流天气来势凶猛,历时短,破坏性大,具有强大的杀伤力。造成的社会危害尤其是对人身安全和农业损失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应持续做好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特别是避免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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