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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渭南市第十批环境信访问题

2021-05-20 13:12  渭南日报

5月1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10件,市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10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5个县区。其中汉台区4件,城固县3件,南郑区1件,洋县1件,西乡县1件。环境信访问题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4件,城固县3件,南郑区、洋县、西乡县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2件,涉垃圾问题1件,涉噪声问题1件,涉大气问题2件,涉生态问题1件,涉油烟问题1件,涉扬尘问题1件,涉其他问题1件。截至5月19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97件(其中来电84件,来信13件),共涉及10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31件,占31.96%;城固县、勉县各14件,各占14.43%;洋县12件,占12.37%。其余为,南郑区11件,占11.34%;西乡县5件,占5.15%;宁强县、略阳县各4件,各占4.12%;佛坪县、兴汉新区各1件,各占1.03%。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22件,占22.68%;涉垃圾问题4件,占4.12%;涉噪声问题15件,占15.46%;涉大气问题17件,占17.53%;涉生态问题21件,占21.65%;涉油烟问题2件,占2.06%;涉扬尘问题5件,占5.15%;涉其他类问题11件,占11.34%。截至5月19日10时,97起案件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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