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打造两个招引通道,优化创业营商环境,提供三大支持,强化三项保障。”8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省出台了《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和保障。
17条政策措施
打造招引通道“强磁场”
《若干措施》包括坚持规划引领、加强信息对接、优化行政审批、强化服务保障等17条具体政策措施。总的来说这次新出台的措施,具备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通道、一个环境、三大支持、三项保障”等方面。
通过及时发布各行业支持返乡创业政策,精准摸排在外人员发展情况和返乡创业意愿,建立外出人员联络机制,打造镇村招引通道;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针对陕籍在外创业人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打造县级招引通道;挖掘当地的特色优势资源,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参与乡村振兴,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保障,吸引更多人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优化创业营商环境。陕西省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对参加返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建设县域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开展示范平台创建,支持引导各类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及园区,针对入驻创业实体提供抵租金或免租金的经营场地,开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融资贷款、跟踪指导等创业服务。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小微企业贷款最高1000万元
资金政策方面,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的10%;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限额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一定比例的贴息。
同时,发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奖补;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或企业提供2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不等的贴息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返乡创业企业的农业产业予以一定保费补贴;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落实优惠政策,简化办税流程,压减市场主体办税时间,有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此外,陕西省还将旧宅基地腾退节余指标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指标、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返乡创业生产经营;推进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乡镇全覆盖,选派千名“三区”科技人员,对口帮扶县城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科技特派团对接帮扶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将15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同时纳入支持范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
西北信息报实习记者候思宇实习生贾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