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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陕西省文旅系统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陕西特色文化保护传承为主线,以文旅融合、项目带动、优质供给为抓手,全力推进文旅强省建设,谱写了新时代陕西文旅发展的新篇章。
1“文华大奖”“群星奖”总数居全国前列
主动适应文化供给由“有”向“好”、由“好”向“精”的发展趋势,全面实施陕西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着力构建文艺精品的艺术链、产业链和服务链,创作推出了话剧《柳青》《主角》、碗碗腔《骄杨之恋》、歌剧《大汉苏武》、民族管弦乐《永远的山丹丹》、舞剧《青铜》等一大批文化底蕴深厚、深受广大观众好评的舞台艺术精品。
十年间,3部作品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9部作品入选“百年百部”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196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舞剧《传丝公主》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优秀剧目奖,特别是自2016年以来连续三届收获全国最高规格舞台艺术和群众文艺两类大奖9个,其中“文华大奖”4个、“群星奖”5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充分彰显了陕西强大的艺术创作实力,陕派话剧、陕西戏曲、陕北民歌、长安画派等成为享誉全国的陕西文化金名片。建成一批艺术阵地,大力开展艺术展演展览,2021年,艺术表演场馆增至120家,共演出1.36万场,是2012年的4.15倍;美术场馆增至23所,共举办展览99场次,是2012年的1.1倍。
2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迈上新台阶
2022年4月,陕西省图书馆高新馆区建成开放,为陕西增添了一座集智慧阅读、文化教育、文化休闲、文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公共图书馆,省级图书馆总面积跃居西部第一、全国第二。陕西省艺术馆新馆完成整体建设,文化新空间、新场景接连涌现,建成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609个,立起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标杆。
十年来,全省文旅系统扎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品质化、普惠化发展,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镇(街)创建评选,加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建设,持续开展陕西省艺术节、阅读文化节、群众文化节等品牌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十年间,全省公共图书馆增至118家,建成分馆1458个,藏书量从1400万册增长到2295万册,增长63.9%,人均购书费由0.795元增长到1.89元,位居全国第八;文化馆增至119家,建成分馆1296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优化至20605个。2021年,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1126.48万,是2012年的1.55倍;开展各类公共文化活动61841场次,是2012年的2.5倍;安康等4市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8个项目入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44个县区(镇街)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演出76416场次,建成集智慧阅读、智能服务、一云多端为一体的“陕西公共文化云”,文化服务更加便捷、更接地气。
3非遗传承保护弘扬扎实推进
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陕西非遗一直活跃在国内外各种文化交流活动中,海内外友人通过一件件陕西非遗作品更加了解陕西。
十年间,陕西新增25项国家级非遗项目,增长40.3%;新增29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增长54.9%;新增239项省级非遗项目,增长59.2%;新增325位省级非遗传承人,增长127%;新增71家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单位,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建成省、市、县三级非遗保护管理体系。
开展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专项行动,加强陕北和羌族两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整体建设,填补了陕西此类项目空白。打造了全国首个以秦腔艺术文化为核心的文旅融合街区——易俗社文化街区,建成了中国秦腔艺术博物馆和易俗社百年博物馆。
“西安鼓乐”保护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实践优秀案例,韩城“让非遗在景区发展中绽放魅力”的保护模式被评为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安康石泉县后柳镇中坝村“作坊小镇项目实现旅游减贫”入选2020年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减贫案例。
一批非遗工坊建立,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旅游业态拓展等国家战略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建设51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单位)、52个省级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越来越多的非遗项目融入现代生活、服务群众文化建设,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4众多旅游景区和产品成为全国热门
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为抓手,全面践行“两山理论”,大力推进文旅深度融合,着力推动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为全国探索创建经验贡献了“陕西方案”。
坚持旅游为民、旅游带动,文化遗产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旅游演艺快速发展,推出一批“5G+文旅”示范应用场景,涌现出一批以大唐不夜城、袁家村、长安十二时辰等为代表的旅游体验新业态、新场景、新产品。
截至目前,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7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12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村40个,A级旅游景区523家,星级旅游饭店292家,打造了《长恨歌》《驼铃传奇》《延安保育院》等在全国具有高知名度、高美誉度、高经济效益的旅游演艺70余台,极大地满足了群众对高品质旅游生活的新期待。
疫情前,2019年实现全省旅游接待7.07亿人次,旅游收入0.72万亿元;十年来全省累计接待旅游者45.25亿人次,国内旅游总收入3.63万亿元。
5加快推进重大文旅项目
着眼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先后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以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和促进文旅消费为目标,在建成30个重点文化项目、构建起陕西文化发展的基本格局基础上,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建设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23个基础工程,持续做大产业规模,做强做优7条重点产业链,增强国有龙头文化企业实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十年间,建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12个、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2个、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8个。以节庆展会为重点,积极开展“文化陕西”“三秦四季”品牌营销,全国首家发布红色文化地图,逐季度推出系列宣传活动、精品旅游线路、文旅惠民活动,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旅游需求,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6打造丝路国际文旅交流与合作大平台
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陕西文旅人秉承“民心相通,文化先行”的理念,在文化和旅游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2014年至今,连续成功举办八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和七届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这两大品牌活动累计吸引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惠及海内外观众3500万人,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文化艺术交流互鉴、创新发展和广大民众共享文旅高质量发展最新成果的盛会,在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丝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积极参加澳门旅博会等国际旅展及境外知名艺术节等活动,持续在悉尼、巴黎等城市举办“欢乐春节”等活动,在Facebook、Twitter等8个国际知名社交媒体平台开通VisitShaanxi“游陕西”英、日、韩3个语种14个官方账号,全力构建陕西文旅境外传播融媒体矩阵,推出“见‘字’如面·云游陕西”“让文物活起来”“陕西色彩美学”“兵马俑拼图”等特色主题活动,多次位列全国同类账号综合国际传播力第1位,汇聚起传播陕西声音的强大力量。
7深入文旅领域各项改革举措
2018年11月12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以来,紧抓机构改革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把握文旅融合发展大趋势,为文化事业发展传承塑造鲜活的产业形态,为旅游产业注入丰厚的文化底蕴,为人民群众更好地拥抱“诗和远方”创造条件。
着眼为文旅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活力,积极稳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文艺院团改革,激活文艺演出、美术展览市场活力;持续深化文旅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省内同一审批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网上办理;陕西省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投入使用,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年间,艺术表演团体增至531家,增长357.8%,其中民营院团占到84.2%,天下第一团7家;旅行社1009家,注册导游员23191人,分别是2012年的1.56倍、1.28倍。
8完成多项重大活动激活文旅新动能
2016年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首次在陕西成功举行,不仅彰显了文化陕西的新形象,而且为陕西文化事业持续发展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经验财富。
2021年首届中国秦腔优秀剧目会演惠及群众600余万人次。横山腰鼓、唢呐精彩亮相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情景史诗《伟大征程》文艺演出。
2021年,承办的第十四届全运会和残特奥会开闭幕式文艺演出极具家国情怀和时代精神,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赞扬和肯定。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文旅系统迅速行动、紧急应对,强化监管,确保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后,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出台8条专项纾困举措、15条财税金融支持措施、7条支持西安加快恢复发展措施,常态开展“送政策、解难题、办实事”助企服务活动,搭建投融资平台,为32家文旅企业融资98.09亿,帮助全省广大文旅从业者提振信心、共克时艰。
出台8条促进旅游消费措施,通过贷款贴息、发放旅游消费券、提高奖补等方式,加快推进全省文旅企业扩大复工复业,累计安排省级补贴1.68亿元,发放文旅惠民卡(券)600余万张,带动文旅消费3.8亿元,文旅行业加快恢复发展和转型升级,发展动能和空间进一步拓展。
93部立法护航文旅发展再续新篇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和《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分别于2014年、2019年和2021年经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以立法手段,守护陕西非遗根脉、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新形势下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取得显著成果。
积极推进《陕西省图书馆条例》《陕西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结合陕西文旅工作实际,加强文旅领域法治建设,将国家上位法在陕西落实落细,为陕西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