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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西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已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出台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降费率、失业补助金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稳岗返还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稳岗返还政策
大型企业按2021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其中:2022年审核企业稳岗返还时,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增长3%(含)以上的,按90%返还;增长人数低于3%的,按80%返还。
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按2020年社保减免类型对应确定返还比例,其中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的,按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的,按中小微企业返还规定返还。
实行全面“免申即享”,实施精准发放,通过数据比对,对信息完善、符合基本条件的参保单位,返还资金实行免申请发放,单位无需提交申请,只需在规定期限内在线确认相关信息,进行稳岗返还承诺,由市社保中心分批次汇总公示后,各级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单位对公账户。
对无法实现免申请发放的单位实行申请发放,单位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确认相关信息和承诺,由各级经办机构审核,市社保中心分批次汇总公示后,各级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单位对公账户。对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技能提升提高失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关证书,并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线上方式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已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提高失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鼓励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签订用工、培训双向协议书,实施“承诺就业培训”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培训,推广线上线下融合多样化培训模式。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缓缴降费加大降费率缓缴社保费力度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系统自动调整参保单位缴费费率,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重点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各级人社部门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待遇发放工作,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实行线上线下服务,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切实兜住兜牢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