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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兆群)为全力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近日,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二条政策措施,确保全市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6.8万人,持续稳定增加群众收入,牢牢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二条政策措施紧扣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总要求,具体从进一步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大力支持就业帮扶基地及社区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支持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加强苏陕劳务协作、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培育壮大特色劳务品牌、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实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维护就业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组织保障方面发力,为脱贫人口稳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保障和服务保障。
十二条政策措施以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为首要任务,优先支持外出,优先稳岗就业,优先兜底帮扶。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好脱贫人口跨省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脱贫劳动力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中省衔接资金对以工代赈项目和社区工厂发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政策落实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让全市企业和就业人员广泛了解政策措施,全方位帮助全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