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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何娜)家住汉台区的余女士因受伤截瘫多年,长期由老伴照顾生活起居,家里负担很重。作为长护保险待遇的受益人之一,经过护理机构的精心照料和护理,余女士的部分身体机能正在逐渐好转。“感谢政府的好政策,长护保险让我们家缓解了经济压力与护理负担,真是解决了大问题!”近日,她的家人在接受采访时都十分激动。
余女士的例子是享受到长护险政策“红利”的一个缩影,这得益于我市是去年全省唯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据了解,我市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含退休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缴纳长护保险费,基金筹集采取每人每年100元的定额标准征缴,其中,个人缴费50元,从个人账户代扣代缴,统筹基金划转30元,财政补助20元。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保障对象为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职工,经个人申请、受理初审、上门评估、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流程后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生理需求可自主选择居家自主护理、上门护理、康养机构护理、医疗机构护理等方式,分别按照每月不超过450元、800元、1100元、1200元的标准支付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今年废止原汉中市重度失能评估标准,采用国家失能等级评估标准,重度失能按照重度Ⅰ级、重度Ⅱ级、重度Ⅲ级分级;提高长护险待遇保障水平,长护险待遇进行分级支付并相应提高待遇支付标准;在护理方式上增加居家自主与机构上门护理相结合方式。待遇水平根据失能等级和护理方式从450元到1620元不等;丰富长护险待遇保障的内容和项目。单独增加助浴特色护理服务项目,符合条件人员可选择单独购买助浴护理服务,长护基金按每次10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月1次。增加纸尿裤、护理垫2类常用护理物品耗费的补助机制,长护基金按每年每人最高840元限额支付。增加轮椅、护理床等辅助护理器具租赁服务费补助,长护基金按每年每人最高3600元限额支付。
自长护险实施以来,全市医保部门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政策制度,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让真正有需要的失能人员得到服务保障。通过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实行帮办、代办等方式方便群众办理,减少群众跑腿。通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定期组织政策宣讲,现场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方式加大宣传,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媒体手段,增强群众的知晓度,让老年人听得懂、讲得出,做到“口口相传”,特别是让已经享受长护险的参保职工成为长护险的宣传员,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职工长护险政策。据统计,全市已累计受理失能申请1450人,享受待遇87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