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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在延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315消费维权暨放心消费创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苏延康就延安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提升延安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近年来,延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2021年主要农产品例行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以来,延安市市、县(市、区)两级对农资市场、经营门店等开展巡查检查284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257个/次,整顿市场759个/次,发放宣传资料3.75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3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3万人次,受理投诉举报7人次,展销农资产品1.78万公斤、659台件,金额7.93万元。
延安市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要求,建成了国家级洛川苹果种植资源圃,颁布实施81项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认定绿色和良好农业规范基地超过230万亩。富县和洛川两县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黄龙县被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成了洛川、宝塔国家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和富县国家良好农业规范示范县。
据介绍,延安市新认定绿色有机农产品60个,累计通过绿色认证45个、有机及有机转换认证11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登记农产品40个。同时,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生产过程清晰、可追溯,并对从事果业生产、瓜果种植、食用菌、中药材、畜禽及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延安市市、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以突出问题整治为导向,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畜牧兽医、定点屠宰、渔业等领域专项整治,构建县级自查、区域联动、市级巡查三级执法网络。据统计,2021年市、县(市、区)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4891人次,办结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60起,没收违法所得5511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7209元,罚款39.6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3.39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延安市还制定下发了《延安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形成由县到乡、村再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络,推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目前,洛川、富县、黄龙三个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甘泉县已率先启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同时,延安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将监管重心从后端检测前移到生产全过程,从源头上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2021年,全市共有314家农业生产企业、169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668家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2150家个体农户和小农户已启动使用合格证,共开具合格证265879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13364.05吨。(记者 任琦 谷嫦瑜 刘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