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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新闻网 张超)3月13日,《关于对市区主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就市民所关心的“没有相关证明,需要紧急运送危重病人”“外地来宝鸡运输防疫物资、驾车转运隔离人员”等问题,3月14日,记者采访了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详细解读《通告》,回答市民疑惑。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蔡武尚介绍,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是为了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据了解,《通告》中提到的非管制车辆为:
1. 医疗救助车辆是指:救护车、医药医疗装备运送车、医疗垃圾车、进行核酸采样人员乘坐的工作车辆(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工作证)。
2. 民生保供车辆是指:运输米面油、煤气、石油、菜、水果、快递、邮政、运钞、外卖等具有明显标志,或持有省、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出具通行证的货运车辆。
3. 抢修救援车辆是指:消防、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抢修等具有明显标识的工程抢险车和事故救援车辆。
4. 应急车辆是指:持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的出租车、网约车,以及垃圾清运、洒扫、殡葬等特殊车辆和其他持有紧急生产证明的车辆。
5. 军警车辆是指:悬挂军队号牌、武警号牌、公安号牌或部分未悬挂号牌的部队车辆。
“比如,开车送有突发疾病或需要做透析的病人去医院就诊,以及送孕产妇就医等此类特殊情况确需紧急通行的,这些都算非管制情形。”蔡武尚表示,管制期间,持有医院或社区开具的就医证明的社会车辆,以及虽未持有相关证明,但紧急运送危重病人的社会车辆;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各级党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抗疫志愿者驾驶的社会车辆;外地来宝支援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所使用车辆,以及运输支援物资的车辆;虽未及时办理相关证明,但实际从事转运隔离人员的车辆都属于非管制情形,届时车辆可上路通行,请广大市民放心。市民遇到紧急需要帮助的情况,也可拨打报警电话,及时获取附近执勤民警的帮助。
针对“自己没有车,如果遇到确需外出的特殊情况,怎样确保基本的交通出行”问题,蔡武尚表示,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已经安排出租车网约车,为广大市民提供应急交通保障,如果有需要,可以拨打95128热线约车。此外,在宝鸡火车站、宝鸡南站,交通运输部门也已经安排了转运乘客的接驳车辆,点对点接送,以免出现乘客到达宝鸡后,因为没有交通工具而产生滞留的情况。
有市民表示“距离目的地不算远,可以骑电动车、自行车出行吗?”蔡武尚表示,此次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减少流动,希望大家能够理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配合相关部门,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为宝鸡打赢疫情阻击战赢得宝贵时间。
蔡武尚表示,此次交通管制期间,执勤民警在认真贯彻交通管制通告精神时,既坚持原则性,又将做到灵活性,对运送危重病人,临产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的车辆,殡葬车辆以及家中确有无人照料的老幼病残人员而急于返回的车辆等,民警将做到执行人性化执法,保障市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