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下达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提标资金1.69亿元,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惠及学生226万名。今年以来,省级财政共计落实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4.94亿元,较上年增长21.02%。
为保障政策落实,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所需资金,国家试点县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试点县以外的县区由市县财政筹措,省级财政在市县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对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县按照每生每天4元予以奖补,其余县区按照50%的比例予以奖补。
在资金管理方面,陕西省财政厅严格执行财政部相关制度要求,对补助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县区,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基层,迅速发挥效益。资金加注特殊标识,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施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流向明确。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督促市县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食堂聘用人员费用等支出按隶属关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学生食堂(伙房)建设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工作实施。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