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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2月出生的郑安宁,曾任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副庭长、庭长,现任安康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他先后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诉讼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我身边的好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等称号。
2016年,郑安宁在主持高新法庭工作的时候,只有1名员额法官和1名书记员,他既是副庭长也是法官。新设立的法庭连审判庭都没有,他带着书记员在高新区立案,在院机关开庭宣判。就这样,一边加班加点办案,一边负责法庭建设和庭务处理。2016年下半年,他仍审结案件151件,这为他赢得了业务精通、雷厉风行的口碑。
有了审判庭和办公场所后,郑安宁将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昂贵的公正也不是公正作为办案宗旨挂在立案庭窗口,普通程序法律规定6个月内结案,他对当事人承诺3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法律规定3个月内结案,他对当事人承诺1个月内结案。随着高新法庭审判质效持续向好,2017年该庭受理案件数量呈现井喷之势,郑安宁便每天都住在法庭,妻子生产时,他只照顾了两天,第三天晚上就又一头扎进法庭写起了判决书。当年他一共办理案件401件,位列全市法院第一。2018年全年结案367件,位于全市法院第二,且无一信访案件、无一错案。
高新法庭除了审理辖区的民商事案件、自诉案件和执行案件外,还肩负着处理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由于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各种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郑安宁敢于担当,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2017年7月,在安康机场建设中,被告李某某等数十人无理阻工,高新法庭受理后裁定排除妨害先予执行,对于不听劝阻暴力阻工的李某某等11名违法行为人同时拘留,有力维护了安康机场建设。
郑安宁不断研究法律规定,深刻理解立法本意,维护法律权威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他主持高新法庭工作以来,对待当事人态度和蔼可亲,耐心解释法律规定,还将司法风险和违法后果用温馨提示牌的形式立在法庭门口,得到群众的一致赞扬。对于无理取闹、冲闹法庭等违法行为,郑安宁也绝不手软。
2016年11月,四川农民工李某向高新法庭申请执行万某拖欠其工资款26万元,郑安宁雷厉风行,运用法律手段,一天内将该款全部执行到位,李某感动地说:我原以为被执行人万某神通广大,没想到郑庭长这么高效。最后,李某给郑安宁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司法为民 勇斗老赖。
2017年5月,李某在酒店装修时,不慎被射钉击入眼睛导致失明,承包人钟某在判决后躲避执行,郑安宁在得知钟某正在某小区打麻将时,不顾节假日休息,迅速赶到现场,将钟某依法拘留,钟某在拘留期间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13万元。李某在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谢谢郑法官,没有你我这只眼睛就白瞎了!
2018年,高新区曹沟村陈某信访30余年的历史遗留老案经他处理后彻底化解,他撰写的案例分析文章被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陕西《民情信访》于2018年9月28日,以《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后再访会怎么样》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群众送来的锦旗也挂满了他的办公室。
郑安宁严格执法、司法为民的情怀,在当地群众间口口相传,有事到高新法庭去告,那里是一个说理的地方!他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4年多时间里,他办理案件2100余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被干群称为最硬核的法官。高新法庭执法严格、公正高效,也得到了上级法院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从一无所有到拥有了2000平方米的审判大楼,各项审判设施位列全市基层法庭首位,审判团队也由当初的2名增加到25名,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非法阻工和缠访闹访现象越来越少,为高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