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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时间段内在市区禁限行路段通行!宝鸡进一步优化货车通行措施

2021-06-07 17:30  宝鸡日报

据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2021年6月9日,将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措施,具体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

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公安部“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允许排放标准国四(含)以上大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辆除外)夜间(22:00 至次日06:00)在进出市区部分路段(金台区金陵东路、宝烟路、金渭大桥;渭滨区姜谭路、川陕路、太白路、公园路、滨河大道;高新区高新大道(创新路以西)、创新路、渭滨大道)通行。允许排放标准国四(含)以上总质量3吨以上的轻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辆除外)夜间(22:00至次日06:00) 在市区禁限行路段通行。

二、允许新能源货车和排放标准国四(含)以上总质量3吨(含)以下轻型货车(07:00至09:00,17:00至19:00早晚高峰除外)在市区禁限区域通行。

三、在市区禁限行区域通行的货运车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禁超速、超载、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和违反禁令行驶等,对屡次违规的车辆将纳入公安交警部门黑名单,采取限制通行等惩戒措施。

四、遇有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限制通行的,另行向社会发布通告,所有车辆按通告要求执行。

五、本通告自2021年6月9日起施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6月7日

(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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