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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智有)日前,我市印发《商洛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对严格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和程序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
《规定》分总则、调查组织、调查实施、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评估及附则6章,共26条。主要内容包括界定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调查权限和范围,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细化了火灾事故调查的对象范围,强化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取证要求,明确了火灾原因分析及责任调查的要求,强化了对责任的追究以及犯罪线索的处理,细化了撰写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要求,明确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时限及结案流程,强化了调查结束后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评估工作。《规定》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对健全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保障火灾事故调查的严密、有序、规范、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制定出台《规定》,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消防执法改革精神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强化市、县两级政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职能作用的发挥,进一步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