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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高质量完成

2021-05-07 10:26  渭南日报

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参会。

本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9月启动,我市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调查突出重点、数据准确真实、切实查清底数、保障服务质量”的工作原则开展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主要对2017年度全市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获取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信息,建立健全我市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为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11月至今为成果总结与开发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全市普查人员辛勤努力,我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市5个集体、19名工作者受到国家普查办表扬,6个集体、28名工作者受到省普查办表扬,位居全省前列,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本次普查摸清了全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了全市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建立了具有“汉中特色”的普查档案管理体系,有效支撑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民环保意识显著提高。

普查期间,全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开辟了普查专栏,在汉中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及《汉中日报》发布文章23篇,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发放宣传页1.5万余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悉,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国情调查,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每10年开展一次。2007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普查成果为“十二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制定和环境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2017年,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我市全面摸清各类污染源状况的迫切要求,对于准确判断我市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措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汉中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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