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淤施工合同(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正项土方施工以及为完成正项土方工程的附属 工作内容,含打、拆坝,排水结合填筑防洪堤、围埝等)。
四、工程标准: 1、河道标准:底宽 米、底高程 米、坡比 。按照河道施工规范, 中心线最大误差为±20 cm 左右,河底高程误差不大于+3.0cm——- -20cm,平均值 不高于设计高程;底宽±30 cm,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底宽;局部坡比 1:n(1±5%), 整体坡不陡于设计值(1:n),其它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2、其它要求: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 乙方应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责任发生的 经济赔偿和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时间: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工程暂定施工土方总量 m3,综合单价为 元/ m3,暂定合同总价 为 元(小写 元)。分期付款方式 为 。工程最终结 算以监理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八、双方责职:
甲方责职:
1、甲方在开工前,按有关文件、规范明确工程施工相关任务和要求。 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书或开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和批准。 3、甲方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协商一致的意见提供乙方组织施工的相关条 件。 4、甲方应按本合同所明确的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5、甲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 乙方责职: 1、 乙方保证按合同(含招投标文件、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书)的内容, 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逾期完工按 元/天扣罚违约金。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包括:在签订合同前 交纳屡约保证金 元;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否则乙方不得开 工,若乙方三天内不办理上述手续,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 3、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工程施工,甲方除不结算已经施工部 分的费用外,并扣罚履约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做好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其它:
十、本合同未涉及内容,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 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