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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姚泽练)为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法院民事执行案件中涉及住房公积金执行的工作程序,强化贷后依法清收,破解执行难问题,近期市公积金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
该机制规范了双方在查询、冻结、扣划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等协作配合工作中的程序、范围和内容,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诉讼案件审理执行、非诉执行案件办理的时限和要求,同时明确了法院执行事项住房公积金中心应给予优先受理,住房公积金案件法院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受理。通过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有效解决双方沟通不顺畅、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提升办事效率,保障缴存职工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三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配合法院完成查、冻、扣工作共计1834人次,其中提供查询公积金987人次、冻结公积金230人次、扣划公积金617人次,扣划金额 2360.69万元;法院共受理及审理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案件14件、诉讼14件、执行案件17件,执行收回资金449.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