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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推广工作。8月9日,陕西省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专项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波,陕西省大气专项办政策项目组副组长李红治出席并讲话。
会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汽车工业处杜军国解读了《陕西省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及汇报了上半年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省级各部门汇报了上半年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下步措施;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区专项工作方案,就如何推进落实专项工作进行了发言;陕汽控股、西安比亚迪、吉利汽车、西安领充创享相关负责人就推动产品提档升级,扩大本地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刘波表示:“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是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是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他同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要立足资源禀赋,发挥产业优势;要健全考核机制,确保制度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决策部署,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整体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协调督导。印发了《陕西省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成立了陕西省工信厅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指定专人专管,研究、部署、推动污染治理工作,把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处室重要工作日程。征集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工作2023年任务清单》并逐月向省大气办定期梳理汇总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各省级部门、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加强上下协调对接和部门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