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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安康市汉江水质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市法院系统首份关于汉江流域水质司法保护的专项协作协议。
《意见》严格对标《长江保护法》《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的最新要求,借鉴安康地方河长、湖长制度、涉水产业发展等先进做法经验。全文共3章15条,以“依法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修复、高效务实”为原则,围绕提高政治站位、优化案件质效、加强机制建设等层面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安康两级法院与铁路运输法院将在诉源治理、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审执协作等5个方面强化协作、持续发力,妥善处理汉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以及不同地区、行业、部门间利益关系。
同时,为推动“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效衔接,《意见》强调,安康两级法院与铁路运输法院将围绕强化府院联动、立案协调、司法引导、信息共享、舆论宣传、问题研讨、生态修复、基层实践等8个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吴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