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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秦人集体记忆中不可被遗忘的伤痛 ——评云岗长篇小说《大孔》

2023-01-13 06:09  西北信息报

■任葆华

云岗是一个被严重低估的作家,至少在陕西作家的行列里,他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更高的评价。这是之前我读他的中短篇小说集《雪落大地》时一个强烈的感受。如今再读他的《大孔》,更是坚定了我当初的判断。

云岗的新作《大孔》是一部以民国十八年年馑为主要书写对象的长篇小说。民国十八年年馑是老秦人集体记忆中轻易不愿触碰的一块伤痛。在我有限的阅读视野中,柳青、陈忠实等陕籍作家在《创业史》《白鹿原》等作品中只有片段相关惨痛景象的叙写,而专门以秦地民国十八年年馑为主要书写对象的长篇小说,此前似乎也只有张浩文的《绝秦书》。不过,张浩文的《绝秦书》写的是民国十八年关中西府的年馑状况,而云岗的《大孔》写的则是关中东府的年馑情况。东府与西府,尽管同属关中地区,但两地的自然风貌和民风、民情、民俗等却多有不同。因此,云岗的《大孔》自有其独特的书写价值。并且,在张浩文的《绝秦书》及以往的灾害文学中,写到天灾必写到人祸。因为天灾更能凸显人祸之可恶。于是其有关自然灾害的书写往往承载着批判官府横征暴敛和社会制度不合理等社会政治意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自然灾害本身也常常被视为上天对社会不公的一种惩罚的隐喻。云岗的小说《大孔》虽然也写到农民因为饥荒,卖房卖地卖儿女,并发起了反抗官府的交农事件,写到了军阀混战及国共两党的争斗,但他更多的只是把这些作为年馑发生的社会大背景,并没有揭示它们与年馑发生之间有什么直接关联。他把书写的重心放在了由于干旱、大雪等自然灾害本身及其给大孔寨乡民生活带来的饥荒之上,着力展现的是饥荒之年人民的惨痛生活困境,以及乡土中国的社会生态。他的这种近乎“剥离”式的书写,消解了以往人为赋予自然灾害的某些社会意义,或许更能接近历史的自然本相,更能揭示饥荒年代人们的生存状态和精神世界,并能深刻洞见自然灾害等非常态环境下人性的幽暗与光亮。我注意到,话语讲述的年代和讲述话语的年代之间存在着极大的时间距离。云岗重叙九十多年前那段年馑的历史,其意图不仅仅在于为家乡和后人留下一份有关那段历史的真实记录,恐怕也是在提醒人们不要忘记那段历史,时刻牢记,粮食问题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一定要捧在自己人手里。

一部小说是否成功,能否传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关键在于它是否创造出能让普通读者记住的人物。云岗的小说《大孔》塑造了冯得富、冯引才、冯德才、冯和才,冯俭才、柴老八、柴一刀、冯媒婆、蓝玉和史家怡等诸多人物形象。其中冯得富的精明算计,冯引才的侠义热烈,冯德才的内敛隐忍,和才的正义赤诚,柴一刀的强悍阴险,皆给我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这些人物性格各异,生机勃勃,他们构成了小说《大孔》的精神筋骨。冯得富应该说是其中塑造最为成功的人物形象。他一生异常精明,且会算计。早在饥荒初露端倪时,他就把家里积攒的钱全拿出来,让侄子德才去城里买成粮食,并让儿子勤才用豆腐换籽棉、旧棉袄和烂套子,一心一意谋划着饥荒到来时好发一笔财。不仅如此,他还要求全家省着吃,同时夹杂着吃一些麸子、米糠和野菜。为了节省口粮,并且得到几石粮食和两床棉被的聘礼,他把年龄还不到十六的女儿彩云早早就嫁了人。而儿子勤才虽已到娶媳妇的年龄,他却因怕家里多一张吃饭的嘴,拒绝了别人的提亲。但当他得知逃荒讨饭的女子杏花只要给一口饭,不要任何彩礼嫁人时,他却一下子来了精神,为争抢儿媳,还差点与柴福海一家动起手来。他和家人省吃俭用,吃糠咽菜,却把囤积的粮食高价卖给别人。侄媳正怀孕,他一点也不怜惜,不顾家人劝阻,也要把家中所剩不多的煤炭全部高价出售,结果使得自己和家人一起饥寒交迫,挨饿受冻。闻知女儿彩云怀孕,他以伺候女儿的名义让自己的老婆和儿媳一起去亲家,且要求她们住上几个月,为的是能省些口粮。一心发财、精明过人的冯得富,算计来算计去,最终却让一家人濒临死亡边缘。他的精明、算计、勤俭,甚至有些吝啬,集中浓缩了中国老一代农民身上某些共有的精神品质。冯得富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中国传统农民的形象,也是云岗小说《大孔》最重要的一个贡献。

云岗小说的语言非常有特色。朴实,生动,形象,流畅,不虚张,不滥情,如陕西黄土一样实在、有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使用了大量方言土语。运用方言土语,既是一种思想、情感的选择,也是一种对地域文化的选择。它体现的不仅仅是云岗对故乡农民的尊重,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对故乡和故乡人的深厚情感。普通话是一种没有根的语言,很难有效揭示地方性人物性格、呈现心理,营造氛围,无法传达出方言土语所独有的粗硬的韵味和意旨。方言土语贴近生活,贴近人物,接地气,并且能够呈现出鲜明的地域风情和文化意味,有助于人物形象的刻画和生活气氛的营造。英国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想象一种语言,就是想象一种生活方式。”云岗就是用陕西方言来想象和建构他的小说世界的,因为云岗知道,只有运用方言,才能更好地进入他笔下所描写的那片土地,进入那片土地的历史。因此,当我们用陕西方言读《大孔》,想象大孔寨人的生活,不仅感到非常亲切,而且人物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云岗非常擅长把握小说的叙事节奏,行文整体上如行云流水,所行于当行,止于不可不止,快慢相间,张弛有度。如,他写柴一刀趁引才不在去祸害史家怡时,并没有直接写他如何付之行动,而是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柴一刀的心理活动。写他急不可耐地等天黑,“恨不得用杀猪刀捅太阳一刀,放了它的血;或者用拉猪的铁钩子钩住太阳,使足力气往下坠。”待到天黑,又气恼月亮出奇得大、圆、亮。又恨不得用杀猪刀捅了月亮。他觉得月亮洒下的不是月光,而是冷冰冰的水,落在他身上又似乎变成了一枚枚银针。这样心理描写,细致入微,简直是紧贴着人物来写的,生动传神地写出了柴一刀欲图谋不轨,急不可耐而又想避人耳目的矛盾心理。作者通过写柴一刀的心理活动,一再蓄势,可当写到他潜入史家怡屋内就要行不轨之举时,却又戛然而止,留下巨大空白,让人浮想联翩。日本作家村上春树说过,当他沉浸在写作之中的时候,他可以同时体验到作者的感觉和读者的感觉。他和读者一样想要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不过有时必须刹车停下来,如果写得太快,读者会感觉疲惫和乏味,因此必须让他们在某些地方停一停。我觉得,云岗深谙此道,他知道什么地方该快,什么地方该慢,什么地方该细写,什么地方该停笔,怎样才能产生最佳的艺术效果。

云岗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小说家。正值盛年的他,既有丰富的生活积累,又有很不错的语言功底,更有对文学的一腔热情。我相信,他在文学创作事业上应该会有更大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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