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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汉滨区中心城区第七轮
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8号)
为及早排除疫情输入风险,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汉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汉滨区中心城区开展第七轮免费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15:00至20:00。逾期未采样者可到就近医疗机构自费采样。
二、采样对象
汉滨区老城街道、建民街道、新城街道、江北街道及关庙镇、吉河镇中心城区范围(具体见附件所列村、社区)常住和流动人员一律参加核酸检测。
三、点位设置
共设置117个采样点(见附件),由各街道、镇政府统一安排采样点设置、人员组织、秩序维护。检测对象按照街道和镇政府要求,分时段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采样,避免人员聚集。
四、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完成采样后现场发放蓝底戏曲脸谱贴纸,供辖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小区查验本单位、本社区(村)、本小区人员是否已在规定时间完成核酸采样。
2.检测对象需携带手机,提前准备陕西一码通电子识别码;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学生等人群,需提前由家人代为注册陕西一码通,生成二维码后打印并携带。
3.所有检测对象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4.核酸检测期间如出现突发情况,由采样点负责人迅速处置并报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医疗救治组(联系电话:0915-3218306)。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及咳嗽、发热人员不参加核酸采样。
6.对人为妨碍核酸采样、干扰采样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乘坐飞机、火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制度;入住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广大市民乘坐上述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上述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查验。
8.中心城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行业干部职工核酸检测直接责任人,要深入组织发动本单位、本行业人员带头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区纪委监委要安排人员到各单位、各社区(村)抽查核酸检测落实情况。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互相告知,积极主动参与配合核酸采样,不信谣、不传谣。
附件:汉滨区中心城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
汉滨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