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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决定,共有397名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我市1名个人和1集体获得表彰。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子龙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此次陕西省共有11名个人和5个集体受到表彰。11名受表彰的个人分别是:渭南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服务科科长卢青锋;延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赵东红;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杨帆;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调研员叶朝阳;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胡丽萍;咸阳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孔庆海;省公安厅九处六队队长杨杰;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党委书记杨琦;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四级调研员张奋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处长徐田江;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子龙。
5个受表彰的集体分别是: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渭南市体育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