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近日,南郑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黎坪镇镇政府,在该镇西流河共同举行水生生物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在当地群众的共同见证下,参加活动的人员将价值2000元的650尾齐口裂腹鱼苗投放到西流河中。
2022年5月,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凤某某在禁渔期内,携带电瓶、电鱼竿、渔网等电鱼工具到黎坪镇西流河玉女峰景点河道内,非法捕捞木叶鱼约3斤,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跟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了立案公告。在审查过程中,程某某、凤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提出愿出资进行增殖放流,弥补生物资源损失,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在增殖放流活动仪式上,公安南郑分局黎坪派出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对南郑区涉及长江流域禁捕范围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了宣讲。
(南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