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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寿县立足县情实际,重点突出对农村干部、驻村干部、科技人才三支队伍的日常关爱,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全面消除三支队伍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实现驻村工作身入、心到,点燃乡村振兴强劲引擎。
注重农村干部日常关爱,发挥乡村振兴先锋队作用。县委、县政府出台《永寿县村干部补贴与村集体经济收入挂钩的暂行办法》,将村干部补贴与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在现有工资基础上,对上年度村集体经济纯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提取集体经济收入的10%作为村干部奖励资金;积极开展综合示范村评选表彰活动,对评为综合示范村的村干部月均增资1450元,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内在动力。
注重驻村干部保障激励,发挥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县财政每年每村统筹安排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每人每天落实50元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按考勤审批报销,及时兑现。派出单位出资为所有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组织健康体检,切实解决了驻村干部及其家属后顾之忧。同时,派出单位和镇办合力改善驻村队员办公、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吃住在村、作用发挥在村。推行考核奖励机制,加强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重用,树立了鲜明导向,激励驻村干部人在村、心在村,在建强村级战斗堡垒、落实强村富民政策、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秉承为民服务宗旨中建功立业。
注重科技人才服务保障,发挥乡村振兴排头兵作用。制定《乡村振兴专业人才管理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岗编适度分离,对科技、农业、林业、卫生等行业领域新招聘的8名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县管乡用,并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同时,聚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为每人每年提供不少于80学时理论培训,至少组织赴高校或发达地区考察学习1次。对到基层服务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引领和带动作用明显的,直接授予拔尖人才称号,引导专技人才真情服务,帮助发展村级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姚波 乔嘉伟 张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