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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执法 关爱无声——从镇坪处置一起刑事案例看司法人文关怀

2022-05-09 17:06  安康日报

通讯员 丁关照 熊寿安

引子: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历程,自始至终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更是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什么是法治?简而言之:就是以法律管理和治理国家。2022年4月26日,在陕西省最南端的镇坪县某镇,召开了一次简短而特殊的会议:命案受案人未成年子女接续帮扶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和镇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当地乡村振兴、民政、教体、妇联、共青团及驻地党委政府、学校主要领导和当事人。会议主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携手、搭建长效协作帮扶平台。会议上参会单位与受案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签订了《命案受案人未成年子女接续帮扶备忘录》,以正式文本将具体帮扶举措固定下来,从而使救助对象生活成长持续得到保障,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精神。

一个家庭的轰然坍塌

镇坪,地处陕、渝、鄂三省市交界的大巴山腹地。2017年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某镇某某村陈某家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一对新人喜结连理,高朋满座。2018年他们便有了爱情结晶:一位可爱的小公主呱呱来到人世。婚后不久,丈夫陈某某便外出务工,妻子刘某某则在家里操持家务,赡养老人,一家人生活平淡而温馨。但是,这样的日子好景不长,因为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夫妻之间渐渐产生了矛盾,拌嘴吵架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2021年8月9日,夫妻再次发生争吵,案件就此发生,随着该案一死一捕,一个家庭轰然坍塌,导致一位3岁事实遗孤面临生活危机。

法律和社会同伸援手

8.9案发生之后,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走访调查核实,被害人刘某某与被告人陈某某之女陈某成为事实孤儿,暂由年近七旬的祖父陈某和年过八旬的曾祖母彭某照顾,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后续抚养难以维系。镇坪县人民检察院考虑自身救助能力有限,遂报请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

安康市、镇坪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受案人未成年子女陈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系事实无人抚养的幼童,应予重点救助,决定向陈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并聘请心理专家对陈某进行心理疏导。考虑到被救助人年龄幼小,其祖父陈某抚养条件和监护意识较弱,为保证救助金真正用于被救助人,检察机关决定成立救助金监管小组,由被救助人陈某近亲属代管,检察官和村委会成员共同监督,并以分期的形式发放。为帮助陈某健康成长,保障其家庭长远生活,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主动联系镇坪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体局、妇联、团县委、当地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共同会商形成接续帮扶备忘录,县乡村振兴局将陈某萌家庭列为防止返贫监测户,在生活保障、就医就学等方面享受扶持政策待遇;县民政局将陈某萌纳入困境儿童信息库,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发放救助金700元;县教体局协调陈某萌就读的幼儿园确定一名老师为其进行日常心理监测和疏导,帮助其健康成长;县妇联将其纳入春蕾计划,并定期帮扶慰问、开展心理疏导;团县委将其列入希望工程帮扶项目,并定期开展结对帮扶;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将其祖父和未成年女子纳入低保户,每月发放低保金926元,并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生活状况,帮助添置生活用品,跟进落实日常关爱措施。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协调联系了一名心理咨询师,后续将在被救助人的特殊年龄阶段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

司法与社会同步救助的镇坪探索

本案系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并主动联系县、镇、村三级进行综合帮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了解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将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镇坪县人民检察院报请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及时发放救助金,帮助因案返贫家庭顺利走出生活困境,并建立救助金监管和分期发放机制,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为延伸救助效果,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又与当地乡村振兴等部门会商形成长期帮扶备忘录,将被救助人家庭列为防止返贫监测户,落实未成年被救助人监护抚养、生活保障、就医就学等帮扶措施,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济无缝衔接,形成了全方位、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救助帮扶机制,为未成年被救助人健康成长提供了长远保障。根据本案救助方式的有效探索,2022年,镇坪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乡村振兴局共同出台《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办法(试行)》,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搭建了长效协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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