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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路段准许小型车辆夜间临时停放的通告
为切实深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民利民举措,有效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推出20条路段准许小型车辆夜间(21时至次日7时)临时停放的基础上,继续在金台区宏文路两侧,渭滨区谭园路两侧、川陕路南段两侧,陈仓区书香巷南侧、北大街东侧,高新区新城大道南侧、站南大道北侧等路段推出小型车辆夜间(21时至次日7时)临时停放措施。夜间道路停车要紧靠道路右侧边缘线,间距不得超过30厘米,严禁逆向停放、双排停放,严禁在救援通道、公交车站、单位、小区出入口以及桥梁、隧道等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的位置停放,要服从相关部门管理,违反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拖移和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