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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雪敏)汉台区公证处把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政府的“心头大事”来办。优化公证服务、规范和精简公证证明材料,实行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和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着力提升当事人的满意度。
近日,汉台区公证处来了一位家住农村的老人,他怀着沮丧的心情向公证员诉说着自己遇到的难处。原来,老人的儿子刚刚去世,孙女在城里上高中,住宿、生活上需要马上用钱,儿子的手机支付宝余额宝里有2万多元,正好可解燃眉之急。然而支取需要儿子本人操作,老人说支付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他的答复是需要有继承公证书才能取款。经公证员详细了解情况,老人的老伴去世几年了,刚刚去世的儿子是他的独生子,几年前与妻子离婚,养育一个女儿已满十八岁上高三。公证员与其孙女通电话,孙女说因上课住校确实无法到公证处现场,同意由爷爷一人领取父亲基金遗产。公证员通过对老人持有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确认了与公证相关事实没有疑义,同意了老人一人办理此公证的要求。公证员按照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在告知了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向公证处所作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在当天半个工作日内即为老人出具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书。老人在拿到公证书后赞叹说:“没想到你们办事的效率这么高!”几天后,公证处回访老人,他说已顺利拿到了儿子的基金遗产。
不久前,该处接到一件急需办理人体器官移植捐献的公证。接受活体器官捐献的患者小瑜今年20岁,母亲梅梅想捐献肾脏器官给自己儿子小瑜。公证员认真接待并受理了该公证申请。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卫生部的规定,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仅限于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帮扶等形成的亲情关系。小瑜的母亲梅梅自愿无偿捐献一个肾脏给儿子,儿子也同意接受母亲的肾脏捐献,按照小瑜诊疗医院的要求,梅梅的父母需要同意梅梅将自己的一个肾脏移植给外孙小瑜,梅梅的父母须申请办理签名公证。
小瑜的大姨对公证员说:“小瑜正在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比较严重,我的父亲刚做完手术,身体不便行动,母亲年老体弱,都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员告诉小瑜的大姨,活体器官捐献体现人间真情,对于这样的公证,我们可提供上门服务,尽快为你们办理公证,让小瑜尽早得到治疗、早日康复。
该处两名公证人员赶到梅梅父母家,为其父母办理了签名公证,出具了公证书,解决了小瑜及家人的燃眉之急,并根据小瑜家庭的实际困难,免收了公证费用。梅梅父母在拿到公证书后感激地说:“这么快能拿到公证书,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去年,司法部印发了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通知,对优化公证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便利人民群众生活、促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公证工作提出了长远规划和要求。该处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等措施正在持续落实与推进中。通过始终如一、认真对待并办好每一件公证,扭转人民群众心中对公证的“难、繁、慢”印象,优化公证服务,不断提升当事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