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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确定陕西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陕西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旬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陕西省第二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
《通知》明确,在不踩底线、不碰红线的前提下,纳入试点的园区除涉及化工片区和化工工艺项目外的建设项目可采取登记表豁免管理、环评报告书(表)告知承诺制、多个同一类型的环评报告表项目打捆审批以及简化环评内容等方式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加快推进高质量项目入园建成落地。试点期限为2022年2月至2023年12月。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快提升园区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入园项目的跟踪管理。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科技、商务(招商)部门要加强指导、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园区试点过程中遇到问题,保障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
截至目前,2021年纳入陕西省第一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的陕西姜谭经济技术开发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有9个建设项目享受了试点政策红利,涉及总投资超过11亿元。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VOCs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完成科技新城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姜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环境监管平台、汽车尾气监测、VOCs监测等设施建设,园区环境承载能力和管理保障能力得到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试点已初步形成带动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