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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 官方回应帮你解疑释惑

2021-12-22 14:31  宝鸡日报

宝鸡市作为陕西省第三批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城市,于2021年11月10日正式上线国家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那么,系统上线1个月以来,运行情况如何?对市民日常查询和使用有何影响?

“我父亲2020年去世,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没到账,具体金额为何查不出来?”

“11月3日出院,为什么至今没法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2021年8月到现在医保个人账户异常,费用为啥只有700多元?”

最近,宝鸡市医保新系统上线运行后,不少市民对其中的一些细节提出疑惑。对此,记者采访了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对问题一一解答。

部分系统功能仍需完善

对于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职工大病累计报销)未到账问题,新的宝鸡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模块建立不完善。目前,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暂时无法结算,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正积极与信息公司技术人员沟通,力争尽快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报销模块。待系统运行顺畅后,会第一时间对前期积压的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进行结算。

对于出院时无法即时报销的问题,新的宝鸡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医保医用耗材在医保系统中无法对应,使部分患者住院费用无法即时报销结算。为了使群众利益不受影响,11月30日,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汇总各医疗机构上报的问题,专门召开协调会,成立专项工作组解决目录对应问题。

对于市民反映的医保个人账户异常的问题,经查询医保系统,该单位已缴费至2021年6月,个人账户已划拨至2021年6月。因宝鸡市医保系统并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单位现在仍无法申报缴费,待新的宝鸡医保信息平台维护好,单位可以正常申报缴费后才能划拨个人账户。

“宝鸡上线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已运行1个月,新平台运行初期会有一个调试期与磨合期,在办理医保业务时可能会有一些小问题,使某些业务办理不够顺畅,或用时较长,希望大家理解、宽容与支持,我们会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一如既往地提供贴心服务。”该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

运行初期市民关心的问题看这里

关于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初期市民提出的一些问题,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作了回应。

一、运行初期,医保业务如何办理?

答:新平台上线初期,医保服务暂时无法全部开展,为了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医保业务实行“延期办”,待新平台完善后,仍按政策规定办理。

二、关于不能即时结算的医保待遇经办业务

答:新平台上线初期系统运行还不稳定,功能还不完善,可能出现卡顿、掉线,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医疗费用结算出现偏差,这是上线国家平台各地市普遍存在的问题。暂时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市医保部门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和新平台技术服务公司沟通,督促协调完善新系统,待新系统完善后进行补办,确保参保对象按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1.宝鸡市区域内:参保患者(或代办人)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至就诊医药机构补办理医保结算,实现“一站式”医保服务。

2.宝鸡市辖区外:参保患者个人可先行垫付,再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住院资料在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携带的资料有:社保卡复印件(开通银联功能)、医院收费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三、关于医保基金征缴经办业务

答:参保单位提供最近一次的缴费申报单、情况说明(需写清楚单位缴费至几月,按照最近一次申报单计算预缴几个月加盖单位公章)后去税务部门预缴,医保部门根据完税凭证开通预缴单位的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待遇,等系统调试正常后进行申报,比对预缴金额,多退少补。

今年新系统上线后,按省医保局通知要求,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征缴业务移交至税务部门征收,医保部门与税务部门正在紧急配置系统,目前还未最终确定缴费时间。如12月25日还不能确定缴费时间,医保部门将启动应急预案,一是将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开通至2022年3月底,待缴费通道畅通后补缴。二是灵活就业在职人员2022年如需要住院,可去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开通医保待遇。三是缴费日期确定后将集中缴费期顺延3个月。四是对补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免收补费滞纳金。

四、关于门诊两病、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业务办理

答:2021年11月10日,宝鸡市正式上线国家新平台,这标志着我市医保信息化工作迈入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障服务和水平。

目前:一是门诊慢性病患者、特药患者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直接结算报销。

二是由于刚上线国家医保新平台,因为数据迁移或新系统运行不稳定等原因,造成无法查询到部分患者的备案信息。参保群众需在开药、治疗之前,提供原“门诊慢病”、“特药”备案表,到定点医疗机构补登记后,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三是我市“两病”门诊用药结算现除三个试点县区(陇县、凤翔、眉县)在定点医药机构可结算报销,其余县区因结算模块正在维护,暂不能报销。建议参保群众可以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药,先行垫付医疗费,留下联系方式,待网络畅通后,通知参保群众前来补报结算。由此给群众造成不便,敬请大家谅解。

五、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答: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市正式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中任意一种介质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和结算。参保人可在国家医保App,或者通过支付宝、微信、相关银行等官方授权的第三方渠道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1)国家医保App: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我的”,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注册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一选择参保地一“立即激活”。“亲情账户”功能,可以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的医保电子凭证,代家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查询相关医保信息。

(2)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所属地区,点击“同意协议并领取”,获取医保电子凭证后,点击“去设置密码”,激活成功。

(3)微信:搜索“我的医保凭证”,选择“激活凭证”,“立即激活”,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身份,点击“授权激活”进行人脸识别,设置密码,激活成功。

(4)微信公众号:关注“宝鸡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服务”,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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