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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传来喜报,宝鸡市司法局荣获“2021年度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宝鸡市司法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推动预防矛盾纠纷化解重心向基层延伸下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建队伍,充实人民调解力量
建立多层次、宽领域人民调解组织1696个,制定出台《宝鸡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宝鸡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对7200多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实现规范化管理,激发调解员工作动力。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立制度,完善调解工作机制
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律师、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化解矛盾纠纷合力,为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奠定了制度和政策保障。
树榜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为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焕发出人民调解工作的旺盛生机和活力,市司法局于今年4月启动全市“十大调解能手”评选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同志,带动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工作的全面提升。
重宣传,营造良好调解氛围
充分利用法治宝鸡公众号、报刊、网络、抖音等平台,大力宣传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讲好人民调解故事,宣传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让人民调解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社会主体排忧解难、息讼解纷的首选,为法治宝鸡、平安宝鸡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法治宝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