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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物业费业主被告上法庭 宝鸡金台法院诉前调解巧化纠纷

2021-11-08 18:35  宝鸡日报

(记者 宋秉琴)近日,宝鸡一物业公司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将9名业主诉至金台区人民法院。为切实做好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法院将案件引入诉前程序,经特邀调解员和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据介绍,张某等9人系某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拖欠物业费长达两年之久,多次催缴无果后,物业公司将9户业主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业主缴纳物业费及滞纳金2万余元。

“物业纠纷类案件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虽标的额较小,但涉及人数众多、纠纷数量多,采取传统的立案开庭审理、宣判执行方式,不仅不利于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还会增加业主诉累,甚至有些业主还有可能因缺席审判而承担诉讼风险。”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凤说,为避免上述问题发生,在征得原告同意后,他们将系列案件引入诉前程序,委派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大家拒缴物业费主要原因虽都是对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满,但具体情形又各不相同,调解员便针对不同情形开展个案调解,利用电话或面对面交谈的方式,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建议,并释法明理,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就业主们反映的物业公司办事效率低、公共设施老旧、卫生环境差等问题与物业公司进行反馈核实。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该物业公司与9户业主达成一致协议,物业公司免除滞纳金并承诺积极解决业主提出的各项问题后,业主交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与业主们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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