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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郭健 刘姿姿)近年来,石泉县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重大决策应当征询公众意见,使政府决策真正地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从根本上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鼓励更多民众参与到行政决策中来,让全县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坚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电视台公开报道、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为辅的决策公开方式,确保公众全面了解决策事项,引导公众支持落实决策。细化公开事项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机构、领导信息、政策解读、政府文件、政府会议、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信息、生态环境、政务信息、规划计划、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征地拆迁、PPP项目、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等多个专栏,方便公众快捷查询。对重大行政文件坚持公开文件内容的同时,附加公开文件政策解读,帮助公众更加详实全面了解决策事项。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定出台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列席旁听制度并认真落实,定期邀请两代一委及群众代表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决策事项,认真听取吸纳旁听人员意见建议。对价格调整、十四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通过听证会、答疑会、发布会等方式邀请公众参与,回应公众质疑,听取公众意见,对公众提出的额合理化建议认真采纳。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文件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函,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规定时限。充分发挥县民意调查中心作用,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对重大决策执行结果的民意调查,适时调整决策方向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