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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涉及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55个城市。其中,陕西省宝鸡市入选,这也是入选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第二座陕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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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地处陕西省关中西部,东连咸阳和杨凌示范区,南接汉中,西北与甘肃省的天水和平凉毗邻。宝鸡市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先后获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品牌目的地、中国旅游百强城市等10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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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宝鸡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为文化旅游产业高位增长创造了良好环境。宝鸡市坚持把文化旅游发展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将文化旅游发展列入全市“一四五十”战略,统筹部署、率先突破、一体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复苏增长的新引擎。当前,宝鸡市经济基础条件比较好,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备,文化旅游消费场所门类较为齐全,文化旅游消费产品丰富,旅游热度持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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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为宝鸡市深入践行“一四五十”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区域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区域文化中心城市注入了强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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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去年12月,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及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公布,确定了陕西西安等60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根据相关规划,全国到2022年将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新华网 李有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