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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宝鸡市2017年被国务院食安办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近期全市上下正在全力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验收工作。食品安全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不仅关系宝鸡荣誉,更直接关系着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
在此,宝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携手同行。
全体市民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积极投身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中来,投身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不断提高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优化食品安全环境,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社会各界携手共治”的局面,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
二、守法自律,诚信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靠守法立身、靠诚信兴业的理念,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诚信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不放心食品原料不进门,不使用法律明令禁用的添加物,不掺杂使假,不以低劣食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欺骗消费者,营造饮食安全的诚信环境。
三、严格监管,维护健康。
各县区和各级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监测食品安全风险,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秩序,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我以我心爱宝鸡,我以我行保食安。让我们携手并肩,用行动来擦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品牌,共同撑起全市人民食品安全的一片蓝天,为奋力谱写宝鸡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宝鸡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