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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第十四届全运会、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即将在我省开幕,部分赛事即将在我市举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保障赛事精彩圆满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为加快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效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障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精彩圆满举办,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既是每一名适龄无接种禁忌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一名适龄无接种禁忌公民应尽的社会防疫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公民须应接尽接。
二、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21年8月31日前,须完成全市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目前,距离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集中接种结束不足6天时间,请该年龄段尚未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的抓紧接种。
三、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累计接种新冠疫苗近20亿剂次,全市已累计接种新冠疫苗超过493万剂次。监测数据显示,国产新冠疫苗安全有效。
四、按照国家现行新冠疫苗接种政策,12周岁及以上年龄段的人群均可接种新冠疫苗,即我国新冠疫苗接种没有年龄上限限制。
五、60岁及以上人群,自身免疫力较低,感染风险较大,一旦感染,发生危重症风险较大,为了自身和家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请该年龄段尚未接种第一剂次的抓紧接种。目前,全市70岁以上老人已接种超过23万,80岁以上老人已接种超过3.6万,90岁以上老人已接种1300多人,均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六、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可联系就近接种点,预约接种小分队和医疗保障人员深入家庭、住所进行上门接种。
七、18-49岁人群正值青壮年,外出活动较多,暴露风险较大,为了个人和家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请抓紧接种。
八、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既往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或严重过敏反应者,属于接种禁忌,不能接种。
九、慢性病人群(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等),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且该类人群经常前往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服药或住院治疗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暂缓接种;服药或住院治疗后,健康状况稳定,既往无疫苗过敏史者,建议抓紧接种。
十、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等)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且该类人群经常前往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在服药或住院治疗后,健康状况稳定,既往无疫苗过敏史者,建议抓紧接种灭活类新冠疫苗。
十一、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服药或住院治疗后,未得到有效控制者,暂缓接种;服药或住院治疗后,健康状况稳定,既往无疫苗过敏史者,建议抓紧接种。
十二、妊娠期妇女暂缓接种,待分娩结束后,如既往无疫苗接种过敏史,建议抓紧接种。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如既往无疫苗接种过敏史,建议抓紧接种,接种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十三、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即可。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十四、如因特殊情况,个人不能确定自己或家人是否适宜接种时,请抓紧联系就近接种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专业医生进行健康状况评估。
十五、随着全国新冠疫苗接种覆盖面的大幅度提高,外出查验接种证明将在更大范围成为常态,请适龄无接种禁忌者抓紧接种。
十六、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后14天方可产生有效保护,目前全市各接种点新冠疫苗供应充足,请全市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第一剂次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抓紧接种。尽早接种第一剂次,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有效保护个人和家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宝鸡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