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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坚持边缘从宽原则,制定出台家庭财产适当豁免制度,着力解决部分困难群众因家庭财产“撞红线”而无法纳入低保的问题。制度推行以来,宝鸡市通过广泛宣传、全面摸排,将处于生活困难“边缘”的5499户13315人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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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豁免情形
让边缘特殊困难群众共享政策红利
宝鸡市民政局立足全市经济发展水平,针对部分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众因家庭财产超出标准不能享受低保,但实际生活确实困难的问题,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了家庭财产适当豁免的五种情形:一是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总和人均未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7倍的;二是一般价位的空调、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视、电脑等必须的生产生活用品;三是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值未超过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5倍(含5倍)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非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值未超过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15倍的;四是城市家庭仅有一套商品房且为贷款购买的,有两套商品房(只能有一套贷款购房),且每套面积均未超过90(含)平方米的;五是农村家庭除宅基地外拥有一套商品房(含贷款购房)且未超过90(含)平方米的。但确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或因学、因灾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在家庭财产收入核算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财产予以适当豁免。豁免制度的实施,为更多的特殊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提供了政策支持。
迅速推进落实
让家庭财产适当豁免制度落地见效
家庭财产适当豁免制度出台后,宝鸡市民政局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自上而下对各县区、镇(街)业务骨干和村(居)干部层层开展培训,促进基层干部熟练掌握家庭财产适当豁免的情形、对象的界定和具体操作方法,提高政策判定能力。同时,结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回头看”,集中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刚性支出扣减、家庭财产适当豁免等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共排查城乡居民5.16万户、12.82万人,将符合家庭财产适当豁免政策的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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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引导
让符合条件困难群体及时得到保障
为使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享受新政策的“红利”,宝鸡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微信圈对家庭财产适当豁免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并印发宣传手册、张贴画等1.2万余份,确保了新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为了提高政策执行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一方面,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新申请对象的住房、车辆、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做到凡进必核、准确无误。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1345支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作用,对急难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发挥了低保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中国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