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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青山绿水 留住蓝天白云

2021-08-03 13:14  渭南日报

本报通讯员 张竞

守住青山绿水,留住蓝天白云。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防治大气污染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立足人大职能特点,以狠抓“三链”为着力点,强化人大监督力度,助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狠抓“法治链”,织密环保网络

依法治理,确保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是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利器。2020年8月我市实施《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构建起中央和省市三级大气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更加关注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审批项目、控制扬尘、禁燃禁放、打击偷排超排等方面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各有重点地开展监督。

针对项目审批环节,每年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县内重点项目建设进行视察,认真询问和评估项目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的预计影响情况,并在日常工作中向县政府明确提出加强项目“绿色”质量的管控,依法淘汰了落后产能,从源头上控制了大气污染增量。针对扬尘治理环节,督促政府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抑尘措施,通过代表们日常调研看工地是否执行标准、问群众有无工作意见、查督导是否到位,助力城固空气更加清新。针对禁燃禁放环节,通过镇(办)人大协同配合,督促县镇政府加强管控力度,消除监督“死角”,构建起城固重点区域、全天候管控体系。针对违法查处,严格检查政府相关部门在执行法规时的标准,确保执法及时、执法严格、执法到位,解决了一批影响区域环境质量、颇受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权,大气保护工作各环节越发紧密。2020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336天,增幅居全市首位。

狠抓“宣传链”,推进群防群控

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需要通过广泛宣传来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社会氛围。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七五”普法工作为抓手,通过督促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尚。

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培训中,做到“一业一策”精准施策,将事后治理措施向日常拓展、向深层次延伸,切实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主动性、规范性、科学性。在基层社区,通过大力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并在日常生活中由县内各级代表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面对广大学生,督促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采取宣传板、教育会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环保意识,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生力军。同时,机关单位广大干部积极响应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通过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低碳出行”等,以实际行动践行大气污染防治人人有责、大气环境清洁人人受益的理念。

通过持续宣传和引导,全县各领域在大气污染防治中被连成一体,群防群控成效持续加强,为持续改善县域空气质量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狠抓“持续链”,提升监督实效

防治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人大监督无法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面对这场攻坚战,县人大常委会自2019年以来,连续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全县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用持续问效的韧劲,压紧夯实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

执法检查突出全面系统,2019年和2021年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通过看工业企业尾气和废物排放情况、加工和维修单位对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情况、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等,准确掌握全县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实情,以持续问效的工作措施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上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协同配合效率进一步加强,形成了“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尺度一致、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落实落到位。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县政府专项报告,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并在第二十二次常委会上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确保了人大监督有力度、人民诉求有回应。

经过连续问效,人大监督的持续链条不断延伸,人大监督的力度持续加强,通过法治手段推进城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县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贡献了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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