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7月2日上午,原告肖某某来到洛南石门法庭,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洁、为民服务”的锦旗递到庭长王亚锋手中,并连声说:“非常感谢你们,你们对待当事人的态度这么热情,令我非常感动,原本我想我和我弟的矛盾这辈子算是结下了,你们却化解了,让我既拿到了赔偿款又缓和了我们的隔阂……”
原来,原、被告系姐弟关系,又是邻居,近5年来一直关系不睦,并且多次因生活琐事发生身体冲突,导致原告长期在女儿家生活,不能回家。起因是2015年10月13日,原告在给被告义务帮工时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9926元。由于双方长期缺乏沟通交流,相互不相往来,加上生活上的其他矛盾纠纷不能有效处理,久而久之导致矛盾加深,原告遂提起诉讼。了解案件相关事实后,庭长王亚锋立刻指定书记员“简化诉讼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经与双方沟通后,发现双方均不愿面对面调解,甚至不愿意见对方,且说话非常难听。王亚锋没有气馁,决心化解姐弟间的恩怨。后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动员双方亲属先做被告朱某某的疏导工作,让其主动给其姐认错,再由原告儿子做其母亲的思想工作……
6月23日,双方在法庭引导下被告向原告主动认错,原告原谅了被告,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姐弟亲情得到恢复延续。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到位。
(洛南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