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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举报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拟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021-06-28 16:34  西北信息报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严厉打击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根据意见稿,市民举报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可获得500元至10000元奖励。

哪些行为可举报?秦岭区域内景点、农家乐违规经营等

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包括:乱搭乱建问题。未批先建、批小建大、非法占地等各类违规建设;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规行为;秦岭区域内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违规运行或违规经营等问题。

乱砍乱伐问题。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乱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经营木材及其制品运输等行为。

乱采乱挖问题。非法采矿、越界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行为;违法在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区域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

乱排乱放问题。非法排放污水、倾倒垃圾,违法占地堆放沙土弃渣、露天堆放畜禽养殖粪便等行为。

乱捕乱猎问题。非法猎捕、杀害、贩运野生动物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

此外,还有《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咋奖励?一次性奖励500元至10000元不等

举报人参与举报奖励时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明确被举报对象(单位或责任人)名称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事实,包括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违规违法情形;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证据或线索材料,包括:反映违法违规事实的文件、图片、影像等。

根据举报线索,对查实的秦岭生态环境违规行为,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查实的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至5000元;对通过举报避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协助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形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

通过电话、网站、微信

信件皆可举报

如果在您的身边有秦岭生态破坏行为,您可以拨打电话举报:029-87604193、87604185;也可以在线举报:http://qinling.shaanxi.gov.cn/zxjb.html。

此外,还可以微信举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举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新城大院8号楼省秦岭办,邮编:710006。

同一举报人举报单个对象有多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不累计奖励,按奖金最高项发放奖励。

同一举报人同时向省秦岭办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同一线索,其他有关部门已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的,省秦岭办不重复奖励。

对同一破坏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只奖励最先提供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时间为准。

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由登记排序第一人领取奖金,协商分配;举报的破坏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再次涉嫌违法违规的,可以继续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可再次奖励。

征求意见稿公示期

截至7月11日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7月11日,请于7月11日(星期日)18:00前提出修改意见。

联系电话:029-63913214(兼传真);邮箱:bsglbf@163.com。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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