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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杪 徐晓倩)依法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近日,汉中中院研究制定了《关于配合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具体措施》,六项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
优先快速立案。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当快速立案登记,一般应当天进行立案登记,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诉讼材料移交审判庭。如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在立案登记时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当事人未申请诉讼保全但案件符合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依法引导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
优先快速审判。审判庭收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材料后,一般应当在2日内依法通知被告应诉,15日内依法对案件先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应在30日内依法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后,一般应在15日内对案件依法判决,并确保此类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优先快速执行。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当优先快速执行,并穷尽一切执行手段,让欠薪老赖无处遁形。对该类案件,一般应在立案登记后60日内执行完毕,并确保有可供财产执行案件在法定执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对执行到位的款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兑付申请人。
严惩刑事犯罪。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刑事犯罪案件,应当优先审理,依法及时作出判决,确保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并确保打击社会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的良好法制环境。
加强沟通协作。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的工作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相关数据材料台账,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