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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3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商洛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商洛市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在2021年商洛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其中,李艳艳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新改善全市法院基层人民法庭执法执勤车辆的建议》、余会存等6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建议》和陈波等10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法院立案工作的建议》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为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商洛中院要求相关部门把办好建议和提案工作作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尊重人民意愿的重要举措。要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和从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把建议和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到基层实地考察、调研摸底,吃透建议和提案的意图,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要严格按照市委督查办关于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通知要求,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协作、严格督办。要在1个月内与代表委员会面,听取意见建议,增进理解支持,不断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和实际效果;6月底前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向代表、委员书面答复。要在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过程中不断分析研判问题原因,梳理总结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工作经验,形成一套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促进商洛法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