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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育儿假:如何让理想照进现实

2021-03-15 14:02  汉中日报

最近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新增了“加强家庭建设”专节,体现了对家庭建设的高度重视,其中包括: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我国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来,出生人口数量低于预期。从2017年至2019年,我国出生人口已经“三连降”。为什么现在很多育龄夫妇不愿意生二孩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孩子生出来之后没人带。

要解决孩子没人带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也需要出台父母育儿假政策,切实解决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让育龄夫妇可以在不离职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从而提升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我国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护理假(部分省份称之为陪产假)。如果仅仅延长女性产假,会导致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受到歧视。而出台父母育儿假,既可以让男性分担一部分的育儿责任,也有利于保障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上的权益,纠正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象。

从国际经验来看,出台灵活的父母育儿假政策能确保公平和共同承担责任,因而有助于显著提升生育率。比如,父母可以选择长时间休假、单天休假或是在一天的某个时段休假。假期甚至可以存起来,可以选择在预产期之前的60天至小孩达8周岁时之间的任何时间内休假。到目前为止,我国一些地方已出台文件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例如,去年2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开展单位试点,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和在职父母的弹性工作制度”。同年9月,湖北咸宁也提出实行“育儿假”,在落实已有产休假政策基础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主探索实施。

虽然出台父母育儿假是好事,但从现实操作和可行性角度来说,父母育儿假要想真正落到实处,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育儿假带来的成本,应该由谁来买单?如果全部由企业买单,这势必加重企业负担,已婚和已有孩子的求职人员不可避免会在就业市场中受到歧视。因此,政府财政需要分担一部分生育成本,可以通过减免税费、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补偿企业因育儿假增加的雇佣成本。同时,有条件的企业也应该积极落实育儿假。

虽然从短期来看,育儿假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但从长远看,却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赢得员工的信任和忠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毕竟,如果员工在上班时也在担心“孩子没人带”,又怎么能把工作做好呢?总之,要使父母育儿假落到实处,既需要在法律和政策上制定具体的规定,为企业搭配减税减负政策,企业也需要积极参与。

(何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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