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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出台意见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

2021-03-15 06:03  汉中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刘奕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意见列举了虚假诉讼犯罪易发的民事案件类型,包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房屋限购、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的以物抵债案件;以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以已经资不抵债或者已经被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以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为当事人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分立、合并和企业破产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民事案件。同时,意见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同时,针对极少数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参与虚假诉讼问题。意见强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虚假诉讼的,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鉴定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假诉讼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意见还明确,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有关材料前,可以先行采取罚款、拘留等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引导相关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思想认识,及时对实施虚假诉讼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采取强制措施。

意见还对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犯罪惩治配合协作和程序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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