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学校召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布置会,郑庆华副校长出席会议,各院(部、中心)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参加会议,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宏春主持会议。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南文海首先总结博士研究生招生前期工作情况,突出汇报了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四个亮点工作。随后,他从组织机构、考核形式及内容、组织管理、工作安排等方面对博士研究生综合面试及录取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要求各招生单位优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做好信息公开、咨询指导及监督保障工作。
吴宏春介绍了我校闭环式研究生质量保障机制在招生、培养、学位及奖助金管理等方面建设的具体情况,他指出,对于未足额发放奖助金、论文抽检存在问题的导师将给予停止招生资格等相关处罚,要求各招生单位就相关政策做好宣讲及解读,帮助招生导师进一步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严格落实招生及录取各环节的政策要求。他提出,本年度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跨学科、跨学院、校企协同等专项招生的支持力度,鼓励各招生单位大力做好交叉学科、产学融合、产教融合等促进工作。
郑庆华肯定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并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政策宣传等方面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他强调,博士研究生招生具有自主性的特征,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招生考核过程中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二要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三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政策、规范考核过程管理;四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及信息公开工作,将政策传达至每一位导师及考生。最后,他提出相信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生招生将实现“零疫情、零差错、零投诉、零浪费、零事故”的目标,圆满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当下,各招生单位将根据自身安排及学科特点有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面试和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