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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候思宇)7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依法、科学、系统、精准治污,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截至目前,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在17.4%以下,新增完成142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累计完成117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突出源头防控,全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成果不断深化。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实施,支持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项目,努力打造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示范典型。建立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有482家企业被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累计完成3178项隐患问题整改。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将132个高风险地块纳入优先监管清单,有效防止土壤污染风险扩散。
突出分类分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组织开展72个国考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及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重点区划定,推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开展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已完成全省23个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推进咸阳市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于2022年度通过生态环境部评估。
突出管理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机制不断健全。支持并指导麟游县、子长市、留坝县、平利县等县(市)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治理规划(方案)、科学选取治理工艺、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坚持“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强化动态台账管理,总结推广泾阳县、汉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经验,加强调度督办和技术帮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