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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候思宇)7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工信厅获悉,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经济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正式启动。全省各设区市评选机构需要在8月11日之前将初审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5份,附电子光盘)报送陕西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推荐参评的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将面向全国轻工行业和联社系统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其内设机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面向全国轻工行业和联社系统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特别注意的是,全国轻工行业先进工作者授予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个人,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授予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个人。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中央所属企业集体和职工不参加此次评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参加此次评选。
根据评选结果,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或“全国轻工行业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