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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4人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革命文物处、枣园派出所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2月21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其中,延安市4名个人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个集体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近年来,全省广大公务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省委、省政府授予雷俊生等50名同志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24个集体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延安市安塞区高桥镇政府一级主任科员张光红,黄龙县界头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侯言菊,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二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蔡放,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果业中心主任路树国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革命文物处、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枣园派出所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新时代全省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省委、省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标杆,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王垠山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