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林业局了解到,陕西湿地总面积达30.81万公顷,约占国土空间的1.49%。其中,建立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级7处、省级9处。建立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全省初步形成了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互为补充的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近年来,陕西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加强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积极推进重要湿地认定,不断规范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全省湿地水鸟种类不断丰富、种群逐年增加。目前,全省湿地鸟类共9目24科121种,其中朱鹮、黑鹳、遗鸥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7种,大天鹅、白琵鹭、鸳鸯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2种。
除此之外,陕西省湿地保护法治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以《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为核心,《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陕西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为补充的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为陕西湿地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